舟山市妇幼保健院《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换发申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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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换发和补发告知
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因为持证人和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生儿更换《出生医学证明》:一、由公安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不能进行出生登记的证明而需要变更新生儿姓名者。二、当事人提供法定亲子鉴定证明,要求变更新生儿父母信息的。签发机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完整情况予以相应换发,换发后原件由原签发机构归档保存。
补发是指由于持证人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经登报声明后,提交相关申领登记,由原签发机构补办。
《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领流程
1、由母亲携带父母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出生证遗失登报申明
2、住院1号楼一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
3、填写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补发)(父母亲签名)
4、将以上材料提交办证工作人员查验认证,工作人员将信息输入。
5、由补领人核对输入信息无误后,打印《出生医学证明》
6、补领人在副页上签名确认
7、补领完成
《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领流程
1、由母亲携带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原出生证及其它相关材料
2、住院1号楼一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窗口
3、填写浙江省《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换发)(父母亲签名)
4、将以上材料提交办证工作人员查验认证,工作人员将信息输入。
5、由换领人核对输入信息无误后,打印《出生医学证明》
6、换领人在副页上签名确认
7、换领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