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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麻醉药品专用病历办理流程

浏览次数:19来源:浙江大学医学院肿瘤医院

  我院门诊患者需配麻醉止痛类药品,且未在其他医院办理过麻醉病历,均需办理麻醉药品专用病历。本院办理的麻醉药品专用病历只能用于门诊配麻醉药品且只能在我院配麻醉药品,办理后,门诊处方可增开至15日的药量。

  注:此麻醉药品病历办理后由我院统一保管,恕不外带。

  1、患者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1)本院诊断证明书(需医生签字,门诊1楼一站式服务中心盖章)

  (2)患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代办人,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带齐以上相关材料,至门诊联络室(门诊2楼)办理麻醉药品专用病历。

  3、办理并挂号后,至医生处开药。

  4、患者再次就诊时需凭专用病历号至门诊1楼综合服务台取用后至医生处开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