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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中心医院门诊诊断证明书盖章流程

浏览次数:9来源:襄阳市中心医院

  1、门诊患者持由我院医生开具、在我院就诊患者的门诊诊断证明书,一式两份,到门诊综合服务中心(门诊东楼一楼大厅)审核。

  2、门诊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诊断证明书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给予盖章,经盖章的诊断证明书交由患者,另一份诊断证明书留存备案。

  3、医生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应属于本专科医疗权限范围内;建议病休时间应符合医务处规定;跨科证明、过期病休证明不盖章;严禁开人情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