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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建立“麻醉性镇痛药病历”(麻卡)流程与须知

浏览次数:18来源: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准备材料

  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1份(原件)

  与诊断证明相关的病理、或CT、或MRI或其他报告1份(复印件)

  患者身份证和户口页复印件各1份

  取药人身份证和户口页复印件各1份

  携带以上材料,挂疼痛门诊普通号

  疼痛门诊就诊并建立“镇痛药门诊病历”

  须知:

  每次取药均需要携带有效证件并记住门诊病历号(麻卡号)。

  疼痛门诊地点:门诊楼三层外科诊区

  疼痛门诊电话:022-60363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