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学院附属医院西院九江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指南
浏览次数:7来源:九江学院附属医院西院
九江市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指南 1.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有什么好处? 过去:报销周期长、垫付压力大、个人负担重。往返奔波累、发票可能丢失。 现在: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与医院结算即可。 2.哪些人员可以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已参加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均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或在外务工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转院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5)其他符合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如短期出差、旅游、探亲等突发急症人员。 3.如何申领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是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参保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必须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前,应持有社会保障卡。我市尚未领取二代社会保障卡的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领取: (1)单位职工可通过单位统一领取; (2)本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到参保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申领。 4.如何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1)异地安置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安置备案时,需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交《江西省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备案表》(附件一)。参保地经办机构核对参保人员身份后,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即时办结(已办理异地安置人员一年内原则上不得变更或取消异地安置),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及时告知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备案后可根据就医需要多次刷卡结算住院医疗费用。 2)转诊转院人员。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转院外地就医时,需向转出定点医院医保办提交《九江市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附件二),转出定点医院医保办核对参保人员身份后,符合备案条件的,报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备案登记。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及时告知参保人员。 参保人员在转入地只能刷卡结算一次住院医疗费用。 3)临时外出人员。参保人员因出差、旅游、探亲等在异地突发疾病需急诊急救住院时,可委托他人或通过就医医疗机构经办窗口、邮箱、传真等报送如下材料,申请异地急诊备案: (1)《江西省医疗保险异地急诊备案表》(附件三); (2)相关急诊材料,如抢救记录、病危通知书等相应材料; 参保地经办机构核对参保人员身份后,对相关急诊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急诊认定范围办理异地急诊备案。不符合急诊认定范围按异地自行就医。 参保人员在急诊地只能刷卡结算一次住院医疗费用,未更换第二代社会保障卡的无法刷卡结算。 4)备案变更人员。参保人员已办理异地备案后,因变更(取消)安置地(已办理异地安置人员一年内原则上不得变更或取消异地安置)、安置地转诊转院或已办理转诊转院后需再次转诊转院等情况需提交以下材料,重新申请,变更备案: (1)《江西省医疗保险异地备案信息变更表》(附件四); (2)根据重新备案类型不同,参照异地安置和转诊转院提供相关材料。 上述四份异地备案表格均可通过九江医保网(http://www.jxjjyb.gov.cn)或九江医保微信公众号下载。 参保人员如遗失、损坏社保卡等原因进行补、换社保卡后,应联系参保地经办机构重新进行异地备案(但无需提供上述备案申请材料)。 5.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如何直接结算? 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后,持社会保障卡在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在出院结算时,医疗费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支付或个人现金支付,应由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结算。 参保人员在出院结算过程中,如出现故障导致无法结算,按照就医地管理原则,在医院窗口工作人员没有主动发起排查故障的情况下,请按以下顺序处理: (1)向医院窗口工作人员要求启动故障排查流程; (2)如医院窗口工作人员未启动故障排查流程,联系医院医保科或信息科,要求启动故障排查流程; (3)如医院仍未启动故障排查流程,可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由参保地协调其启动故障排查流程,排查故障原因。 6.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待遇如何计算? (1)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医疗费,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即“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 (2)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支付范围、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均执行参保地政策。即“参保地目录,参保地政策”。目前,全省已统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 7.办理异地备案手续后,参保人员就医有什么规定? (1)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备案地确定并上网的所有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均可刷卡直接结算。各地开通的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可通过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网址:http://si.12333.gov.cn)进行查询。参保人员在网站注册后可查询本人跨省异地备案信息、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数据和费用明细等。 (2)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其社会保障卡启动在备案地使用。跨省异地备案后,社会保障卡在参保地无法使用。 (3)目前,跨省异地就医只有住院医疗费用可以直接刷卡结算,普通门诊、门诊特殊慢性病以及药店购药暂时不能持卡直接结算。省内异地就医普通门诊、门诊特殊慢性病、住院以及药店购药均可刷卡直接结算。 8.如何联系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 九江市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就医运行保障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单位 联系电话 1 九江市医保局 0792-8586309(8121135) 2 浔阳区医保局 0792-8226508 3 濂溪区医保局 0792-8250028 4 庐山管理局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0792-8280019 5 瑞昌市医保局 0792-4226020(4229631) 6 开发区医保局 0792-8361804 7 共青城市医保局 0792-4391035 8 柴桑区医保局 0792-6814786 9 庐山市医保局 0792-2666972 10 修水县医保局 0792-7225355(7237335) 11 彭泽县医保局 0792-5660507(5673121) 12 武宁县医保局 0792-7705729 13 永修县医保局 0792-3225853 14 湖口县医保局 0792-3660556 15 德安县医保局 0792-4331800 16 都昌县医保局 0792-5226367 江西省各设区市医保经办机构异地就医运行保障联系方式如下: 序号 单位 联系电话 1 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0791-86658622 2 南昌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处 0791-86638719 3 九江市医疗保险局 0792-8586309 4 景德镇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0798-8271198 5 萍乡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0799-6844566 6 新余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0790-6736790 7 鹰潭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0701-6275375 8 赣州市医疗保险局 0797-8083766 9 宜春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0795-3219290 10 上饶市医疗保险局 0793-8225528 11 吉安市医疗保险处 0796-8237753 12 抚州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0794-8222659